一、读者入馆必须持本人学生证、借书证(电子)等有效证件通过门禁校验入馆,未持证卡者谢绝入内。
二、个人证件(含电子)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三、入馆时不得携带火种、食物或饮料,入馆时自觉通过仪器筛查通道。
四、入馆应注意言谈举止,手机静音、衣装整洁,保持馆内安静环境,配合馆内工作人员的提示和引导。
五、爱护图书资料,对所借图书请勿涂改、批划、撕毁和污损,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及取暖器等。违者除消除隐患外,还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。
七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涂抹刻画和损毁破坏,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八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用物品抢占座位,禁止隔夜占用寄存柜存放各种物品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九、阅览桌电源不得私自外接插座或用于驱动1.5Kw以上用电设备。
十、经出口通道,如遇系统报警,读者需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查。